024年3月1日起施行的交通運輸部新修訂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2023年第22號令,下稱《辦法》)受到熱議。其中最受關注的是其中的第二十八條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未經用戶同意,不得代為確認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將快件投遞到智能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快遞末端服務設施。如有違反,予以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這也意味著,從3月1日開始,如果快遞員在沒有得到收件人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將包裹投遞到快遞柜或服務站、驛站,將會受到處罰。這也是對快遞企業現行運營方式的一次重要挑戰。面對“必須按址投遞”或“按要求投遞”的快遞新規,從業者和消費者怎么看?記者進行了走訪調查,獲得的態度不一。
2月26日,位于武漢光谷六路的湖北順豐網點,網點負責人余祖寬正在對快遞員進行關于“快遞新規”的培訓。“我們一直都堅持要求快遞小哥‘送貨上門’。因為新規要實施了,最近的培訓就更頻繁一些,嚴格要求按新規來投遞。”平時的常態化培訓對快遞員的要求是必須提前給收件人打電話,收派件要主動上門服務:“如果在電話聯系時,收件人要求放在快遞柜或其他服務站,快遞員就會按需投遞。”同樣的培訓在其他快遞企業里也正提前進行。一位從事快遞經營管理多年的業內人士透露,早在新規出臺之后,很多快遞企業都在內部開展學習,同時根據業務實際情況,制定3月1日新規實施以后的投遞規定和措施:“畢竟很長一段時間里,很多快遞員習慣了將快件包裹直接放到快遞柜、驛站或代收點,現在必須進行改變。”從多位快遞從業人員處了解到的情況,有企業已經要求快遞員在投遞之前主動聯系收件人,按實際需要進行投遞。在“送貨上門”服務上,順豐擁有一套嚴格的操作標準,同時還依托大數據的優勢,對每個區域的件量進行分析,合理分配小哥負責的范圍。在“最后一公里”上會提前通過APP設置和電話聯系的方式,了解收件人偏好和需求,提高按需上門的履約率。
“新規實施以后,在實際操作中,可能會影響到派件速度,增加運營成
本。”在新洲陽邏從事多年快遞服務
的唐先生分析稱,對于終端快遞員來
說,每一個快件都送貨上門,勢必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