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說的關于安全駕駛的18句話,還是有一些朋友不理解,那我就分3期來簡單解析一下,如果你都能深刻理解,那開車上路一定會非常穩,希望對你有幫助。
第一、不能開賭博車,賭贏了快幾分鐘,賭輸了快幾十年。最典型的案例就是彎道超車,敢彎道去超車的人,就是在賭彎道那頭沒有對向車開來。如果賭贏了,順利完成超車快幾分鐘。如果賭輸了,與對向來車正面相撞,就可能比別人快幾十年住進盒子。
第二、責任必須給安全讓步,否則在墓碑上刻對方全責,還有意義嗎?比如你直行,別人轉彎,按道理別人要讓你先行,但是如果遇到不讓你的車,那你就主動讓一下。要不然發生事故,即使是對方全責,但自己因此而丟了小命,到時候在墓碑上刻對方全責,就沒任何意義了。
第三、給別人讓路,就是給自己的安全讓路。比如前方有對向車開來,我們發現對向車道上有障礙物,如果對向車臨近障礙物才發現,那就可能因為本能反應打方向避讓,說不定就會開到我們這邊車道。因此,我們要么提前減速,錯開與對向車在障礙物處相遇,這樣子給對方留出我們的車道,即使他亂打方向也會相安無事。如果車道比較寬的話,我們也可以提前往右靠,這樣給對方讓出能正常通行的空間,大家也能相安無事。要是不這樣做,對方遇到危險,剛好在附近的我們,安全也得不到保障。
第四、看清你的周圍,更要讓你的周圍看清你。這也是我們在光線不好的時候開車燈的原因,特別是過隧道,很多人不愛開車燈,這些人想的就是自己能看清周圍,那就不用開燈。但這樣子不容易讓周圍的車看清你,那就容易被周圍的車撞。
第五、開車不違法是好習慣,開車不妨礙別人才是好司機。如果在守交規不違法的情況下,妨礙了別人正常行駛,那也會非常危險。比如在高速快車道上,限速100-120,你在這條道跑110,這確實不違法,但這條車道的平均車流速度在120,甚至更高,那別人遇到你之后就不得不變道右側超你車。其實,這就是妨礙別人正常行駛了。如果意識到這點,要么你將車速提升到平均車流速度,要么就讓道,別占著快車道,這樣你好大家都好。
第六、寧走十里光不走一里荒。我們寧愿開車走10里的平坦大道,也不要去抄近路走1里的荒野小路,否則會充滿很多不確定性因素,一旦陷坑,或者輪胎被扎,那為了去抄這點近路,就虧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