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使用燈光可能引發的5種危險,如果不重視,很容易引發重大事故,今天就來說一說,希望對你有幫助。
第一、錯誤使用雙閃燈。一些人開車,看到下雨了或者遇到有點霧,就打開雙閃燈行駛,目的是想引起周圍車輛注意,避免危險。但是在能見度尚可的情況下,濫用雙閃燈會引發兩個方面的危險。一是能見度高,車流速度并不會降低多少,那就會存在頻繁變道的情況。而很多車沒有變道優先的功能,也就是在變道前打轉向燈,如果此時開著雙閃,那么轉向燈是無效的。這樣子的話,就相當于變道沒打轉向燈,但是你又誤以為別人知道你打了轉向燈,那等你動方向變道時,給別人的感覺就會很突兀,就很容易出事。
二是如果這種情況周圍的車都亮著雙閃燈,并且因為能見度高,車速都不慢,一旦遇到一輛故障車停在車道上亮著雙閃,這輛故障車還沒來得及在車后放置警示牌,那就很容易被后車誤判造成追尾。所以說,能見度尚可的雨天和霧天,開近光燈,示廓燈,最后再加一個霧燈,就完全足夠了。只有在高速路上能見度特別低的情況下,車流速度全部都降下來了,并且保持了足夠的安全車距,這個時候才能再打開雙閃,給周圍車更多的提示,但不要隨意變道,并且要盡快尋找就近服務區或者出口駛離高速。
第二、用反轉向燈。要往右卻打左轉燈,要往左卻打右轉燈。比如從路口出來,明明是想往右轉,但是卻打了左轉燈,認為這樣左側的來車能更容易看到他出路口。但錯誤的使用轉向燈,卻會讓后車誤判,后車就可能從他右側空間穿插,最終就可能撞上。所以說,咱們車要往哪邊走,方向盤要往哪邊打,那就應該打哪邊的轉向燈,別自作聰明去亂打,很容易出事。
第三、不打轉向燈和不關轉向燈。為什么要把這兩種情況放在一起說呢?因為如果一直不關轉向燈,有的是忘記了,有的是一直亮著轉向燈尋找變道時機,時間太長的話,其實就跟不打轉向燈是一個意思了。后車默認就會以為你是忘記關了,結果等后車沖上來的時候,剛好遇到你變道的話,就可能撞到一起。所以說,變道前要提前打轉向燈,然后觀察后方情況,確認暫時無法完成變道,我們可以先關掉轉向燈。等待合適時機,再重新亮燈變道。但然,這里說的是正常行駛的情況。如果是擁堵路段,大家的車速都很慢,需要慢慢往旁車道變過去,這種情況一直亮著轉向燈,沒太大影響。
第四、錯誤使用遠光燈。在大霧天,如果開遠光,燈光被霧氣反射,在車前會形成白茫茫的一片,會嚴重影響視野,這樣很容易發生危險。在晚上,如果會車時或者跟前車很近時,一直開著遠光燈,這樣很容易引起對方的報復,也許對方會開遠光與你對射,甚至遇到路怒嚴重患者,會直接將車給你懟過來。而前車受不了你的遠光燈,可能會靠邊停車后,等你開過去,跟你后邊開遠光以牙還牙。無論哪一種情況,最后都可能將自己置身于危險境地。所以說,遠光燈要合理使用,霧天就開近光,晚上會車或跟車就關掉遠光,文明駕駛,其實也是對自己的一種保護。
第五、錯誤使用霧燈。大家都知道,霧燈的穿透力很強,在霧天使用可以讓周圍的車在更遠的地方就能注意到。但一些人在晚上開車時,為了讓自己的視野更好,也為了讓周圍的車更能注意到他,于是就一直開著前后霧燈。這樣子會給周圍車造成嚴重的干擾,不亞于開遠光直射,最后就可能造成別人的路怒,無形之中受到別人的報復。所以,霧燈之所以叫霧燈,那要在雨霧天能見度低的情況下合理使用,開車不能只想著自己,如果你讓周圍的車感覺不安全了,你也不會很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