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航局發布新規,自2025年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攜帶無3C標識、標識不清或被召回的充電寶乘坐境內航班,引發關注。
暑期出行旺季到來,那么乘坐高鐵出行,攜帶充電寶是不是也要有3C標識呢?6月30日,山西晚報記者咨詢鐵路12306客服。客服工作人員回答,攜帶充電寶乘坐高鐵,要求充電寶標志清晰,單塊額定能量不超100Wh就可以。他表示,“沒有3C的相關通知要求。”當問及有些火車站查驗3C標識時,客服人員說,鐵路客運有關攜帶充電寶的規定目前沒有改變。
對于火車和高鐵,目前的規定仍以2022年7月施行的《鐵路旅客禁止、限制攜帶和托運物品目錄》為準,其中規定標志清晰的充電寶、鋰電池,單塊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的充電寶可以攜帶。
另據南方都市報報道,7月1日,鐵路12306客服人員向記者表示,“目前在充電寶查驗方面不看是否有3C認證,也不看充電寶品牌,只要鋰電池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就可以攜帶。”
記者查詢鐵路12306官方服務號獲悉,搭乘高鐵出行的乘客可以攜帶標識清晰的充電寶、鋰電池,單塊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2.7萬mAh),含有鋰電池的電動輪椅除外。
據此前報道,6月26日,民航局發布緊急通知,近期多個頭部品牌充電寶廠家因電芯存在安全風險對多批次產品實施召回,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撤銷或暫停了多個充電寶及電池芯廠家3C認證。通知要求,各航司及其代理人應加強對充電寶起火冒煙事件的警示宣傳,讓更多旅客了解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和管控政策,積極引導旅客不攜帶不合格充電寶乘機。
6月24日,記者聯系了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武漢、成都、長沙等地機場,其中成都天府國際機場、深圳寶安國際機場、長沙黃花國際機場明確禁止攜帶羅馬仕、安克召回型號及批次的充電寶。